1、员工正式录用后,签定劳动合同,享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规定的各项权利。
2、公司员工不因民族、性别、年龄、婚姻、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视。
3、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,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,工资应以倾向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,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。
4、公司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,权取得工资报酬。
5、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,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宝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。
6、公司员工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。
7、公司员工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;有权申诉直接上级的不公正待遇;有权参加员工代表大会活动或其他企业活动。
8、公司员工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,当事人可以向公司申请调解;调解不成,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,有权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9、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。